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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6

刘皓明:从夕国到旦方

——纪念傅汉思(Hans H. Frankel,1916–2003)教授

拙文《从好言到好智》(《读书》2004年4月号,页77-85;以下简称“上文”)扼要地回顾了德语文化圈内从十八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上半期,古典和罗曼语文学蓬勃发展的历史以及这种发展同哲学的关系,并大致勾画了作为精神成长过程的从语文学到哲学的运动。在这样一个历史和理论的回顾之后,让我再从传记的角度说明一下这个传统对西方汉学的影响,并以此纪念体现了这一传统及其朝汉学的转移的傅汉思教授。

从传记角度看,德国的古典及罗曼语文学家的组成有两个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一个是世家多,例如上文提到的权威的品达研究著作的作者、普鲁士贵族乌尔里希·封·维拉莫维奇-摩兰道夫(Ulrich von Wilamowitz-Moellendorf)娶了罗马史家蒙森之女,而他们的一个儿子提守(Tycho von Wilamowitz-Moellendorf)克绍箕裘,也是重要的希腊语语文学家,著有重要的索福克勒斯研究;另一个是他们中间有不少出色的犹太裔学者,上文还提到的奥尔巴赫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位。作为犹太裔德国人,奥尔巴赫在三十年代中期被迫加入了犹太裔学者的大流亡。他先是到了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大学,就是在那里任教期间写下了《摹仿》一书;最后辗转来到美国,任教耶鲁,殁于1957年。

在德籍犹太裔罗曼语文学家中,奥尔巴赫也许是最有名的。但是兼备以上两个特点的德籍语文学者要数赫尔曼·傅兰科尔(Hermann Fränkel),著名的希腊语文学者。因为傅兰科尔氏既是一个语文学的学术世家,又是德籍犹太裔。傅兰科尔父亲马科西(Max)也是希腊语文学家;而他的内弟叫爱德华·傅雷恩科尔(Eduard Fraenkel,德文原文如此),是著名的拉丁语文学者,古罗马抒情诗人贺拉修研究权威。赫尔曼·傅兰科尔最重要的著作是《早期希腊诗与哲学》(Dichtung und Philosophie des frühen Griechentums,初版1950),这是他移民美国后在斯坦福大学任教时用德文写的,在瑞士由发表了库尔修(E.R. Curtius)和奥尔巴赫的弗兰克出版社(Francke Verlag)发表。该书问世后旋即成为德国和北美大学研究院中关于希腊文学和思想史的不可或缺的参考书,地位几近经典教科书。傅雷恩科尔(Fraenkel)的名著则是他移民英国后在牛津任教时用英文写作发表的《贺拉修》(Horace)。《贺拉修》严格地说是一本评传式的著作,但是在博学、翔实、全面和精到各方面,一般的近现代人物评传很难望其项背。在材料的详尽和权威方面,它不啻是一部关于贺拉修的百科全书;而在诠释方面,它给任何想为诗人做笺注的人提供了所需的骨架。半是由于它是一个诗人的评传而不是一个时代的思想文学史,半是由于它是用英文而不是德文写作的,在上文中总结的德国语文学的五个特征中,《贺拉修》虽然具备其中的前四个,而第五个特征,即历史主义的世界观,却并不太明显。然而它的前四个特征依然标明了它对德国语文学传统的从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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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5

刘皓明:从好言到好智:德国的语文学传统

本文中将使用的“语文学”一词是对西文philologia的并不理想的翻译。Philologia的词根意义是好/hào/-言phileo-logos,在构词法上类似于我们通译为哲学的philosophia,其词根意义是好-知或好-智phileo-sophia。然而好言跟好智——或者说语文学和哲学——的亲属和平行关系并不只限于其类似的构词结构;好言和好智是西方人文传统互为作用、互为前提的两极。从好言到好智之间的跨度涵盖了西方人文传统的核心甚至全部,而从好言到好智的运动曾产生了这个传统的最强有力、最引人入胜、最深厚的内容之一。在近代,这种好言-好智传统尤其在德语文化圈内得到最令人瞩目的发展,取得了最伟大的成果。

要了解德语文化圈中的好言或语文学传统,原奥籍罗曼语语文学家列奥·施皮泽(Leo Spitzer)用英文写作的“语言学与文学史”(“Linguistics and Literary History”)一文可以当作一个导言。在该文中,施皮泽十分具体地回顾了他的学术训练经历:他在大学本科时期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古典语言的底子之后,决定献身于罗曼语语文学(romanische Philologie)、特别是法语语文学的研究。在德语国家和地区所谓的古典和罗曼语语文学机构,在别处会叫做古典语言文学和罗曼语语言文学系或所。所以施皮泽最初想要学习的,其实是我们通常所谓的法国文学。然而当他开始在研究所学习的时候,他要学的功课同他所喜爱的法国文学看起来几乎没有任何关系——他想要学的是以拉辛、莫里哀以及十九世纪法国小说为代表的文学,可他实际上不得不念的却是语言学:

当我跟我伟大的老师迈耶-吕卜克(Meyer-Lübke)修法语语言学课的时候,他没有给我一幅法国民族的图画,或是他们的语言的法国性质:在课上我们看到拉丁语的a依照无情的语音法则向法语的e移动(pater>pêre);我们看到一个新的变格系统凭空滋生出来,在这种系统里,拉丁文的六个格减少到两个,进而减少到一个——同时我们得知同样的暴力被施于其他罗曼语言,的确,被施于许多现代语言。在所有这些中有许多事实,而这些事实的建立过程中又有很大的严刻性,但是这些事实下面的普遍观念却全都很模糊。在拉丁语的发音或格拒绝滞留和安于本分后面究竟有什么奥秘呢?我们看到语言中不停的变化在运作,可是为什么?我很久以后才意识到迈耶-吕卜克只是提供了一个法语的前史(他是通过同其他罗曼语言的比较把它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其历史。他从不允许我们对一个现象在其平静的存在中进行反思,盯住它的正脸看:我们总是察看其邻居或其先例——我们总是往前后左右看。……为了说明一个给定的法文形态,迈耶-吕卜克会援引古葡萄牙文,现代贝尔加摩语(Bergamesque,意大利北部一省,引者注)和马其顿罗马尼亚语,德语,凯尔特语,以及古拉丁语的形态;可是在这种教学里,我的感性的、机智的、有纪律的存在了大约1000年的法国人究竟在什么地方得到反映呢?我们在对其语言的讨论中冷落了他;实际上,法语不是法国人的语言,而是彼此无联系的、分别的、逸闻式的、没有道理的许多演化过程的汇集:法语的历史语法,抛开其词汇材料,完全也可以是日耳曼或斯拉夫语的语法:它们中的变格变位式的抹平和语音演变完全也可以出现在法语中。(《语言学和文学史》Linguistics and Literary History. New York, 1948. 页2-3)

的确,这种枯燥的训练同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文学、文学史和文学批评的距离似乎是十分遥远的,施皮泽承认自己曾一度因无法忍受这种枯燥而打算放弃学业。但是一点一点地,这种刻板枯燥的语言学训练渐渐揭示出其价值和意义:在对看起来似乎琐碎的语文学的钻研中,最终浮现出一幅更大的画面,用施皮泽自己用其母语德语所说的话来概括,就是“Wortwandel ist Kulturwandel und Seelenwandel”,——“词的变化就是文化的变化和灵魂的变化”(页8)。这是支撑着那个时代罗曼语语文学乃至古典语文学的基本信念和原则。施皮泽本人和他所属的那个传统的学者们正是依照这一原则通过对作品的词语细节进行风格学上的讨论、通过语言学达到了对文学史的认识和构建。对于施皮泽以及他所属的那个传统而言,这种从语言学或语文学到文学史、从词到魂的过程并不只是一个方便的、为长期的经验证明为顺手的技巧;在这种看似技术性的操作程序后面,有着一个更大的哲学问题和哲学关怀。对这个哲学问题,施皮泽本是这样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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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4

冯象:上帝的灵,在大水之上盘旋

岁末大雪。友人W君转来韩南教授一篇论文,谈英人麦都思(W.H. Medhurst, 1796~1857)来华传教,王昌桂、王韬父子协助译经之事。这题目,韩先生前些年在哥大讲过,故早有耳闻。现在译成中文,让中国同道评价,他一定很高兴了。记得八十年代中,韩先生接手主持哈佛燕京学社,开派对,跟他聊天。他轻声道,我们差点儿做了同行呢。原来他大学一开始念的是中世纪文学,后来兴趣转移,才学汉语,到北京进修。他是钱钟书先生夸过的功力深厚的“老派汉学家”——二十春秋,白驹过隙,他已荣休多时了。

英美传教士的汉译《圣经》,我原先不太留意,虽然早知其中舛错不少。这几年因为译经,才顺带考察了旧译的“病理机制”,写了一组文章,收在《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北京三联,2007)。论西学,那些传教士大抵算不上专家,中文则依靠助手(如王昌桂父子)润色。但马礼逊/米怜《神天圣书》(1823)以降,一百年间,为传扬上帝之言你追我赶,从“深浅文理”到蓝青官话,终于留下一部“国语和合本”《新旧约全书》(1919);居然二十世纪国人自己林林总总的译本,包括对和合本的修订(如新译本,1993),无一可与之比肩。这在世界各大民族的译经史上,恐怕是绝无仅有的。

更重要的是,和合本的语汇句式,连同误译漏译、病语病句,还渗透了之后几乎所有的白话旧译。然而,和合本的底本并非原文善本,而是传教士的母语英文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1611,修订版1885)。于是国人长期以来学习、引用、讨论的《圣经》,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钦定本落在中国的一道影子。钦定本对原文独具风格的处理,通过传教士的解读与“再创作”,便构成了《圣经》在中文世界流布而言说的基本语义框架和引申诠释的基础。

如此,欲读懂和合本等中文旧译,就必须研究钦定本。国内教会发行的《圣经》当中,有一种不错的和合本/钦定本汉英对照版,便是出于这一考虑。

但是,钦定本不容易读。一方面,它是“英语散文最崇高的纪念碑”,对于不谙莎士比亚时代至十七世纪文学的人,委实难免“七月流火”误读误译。另一方面,作为译本,以现代学术成果观之,它又白璧微瑕,译名译法有时不甚准确。主要因为它在学术及文学鹄的之外,还承担了一项政治妥协的重任,即结束自宗教改革先驱威克利夫(John Wyclif,约1330~1384)译经开始,持续了两个多世纪的教派纷争和流血冲突。英王詹姆士一世组织五十四位圣公会与清教徒学者合作译经,第一个目标,便是想借助新译本的权威来稳定国内局势,抵御罗马教会的干涉。钦定本的前言(史密斯主教撰)说得明白:译者无意另起炉灶,宁愿以修订者自居,力图博采众长而成就一精良之译本。所以原则上,以圣公会的主教本(1568)为基础,对照希伯来语和希腊语经文,尽量直译;同时参照“英语圣经之父”廷代尔的《新约》(1525)和《摩西五经》(1530)等五种十六世纪英译,择善而从。不过译经班子的讨论记录表明,修订过程中还广泛参考了外语译本,尤其是译者们熟悉的拉丁语通行本,尽管那是国王与新教诸派的共同敌人即罗马教会的标准经文。因此,钦定本虽是新教译本,就遣词造句而言,还真有超越时代的“跨教派”的气度(包伯里克,页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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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皓明:作为发育不全的成长教育小说的《站台》

电影一开始就异乎寻常:一群大寨时代和地域打扮的农民样的人们济济一堂于某个陈旧的大厅里一幅理想化的风景壁画下面,等待着一场演出的开始;他们用一种难懂的方言大声聊着粗俗的话题,并伴有大声清痰的咳声;人手一枝的必定是劣质的香烟必定刺激得眼睛十分难过。这些以半身出现的人物形象只占据银幕五分之二的底部:这是一种突显着公共空间的构图;这种构图给人一种错觉或联想,仿佛这些交谈者是一群在某个国会走廊里议事的议员,他们一顺的兰绿色制服——尽管质地粗糙状态破旧——又令他们显得像是等待在舞厅门口的龙骑兵军官,等待着进入某个王公贵族举办的圆舞会。然而这场景却是在一个贫瘠的地方、匮乏的年代,在一个内陆、封闭、与世隔绝的北方省份里一个偏僻的县城;等待着演出开始的人们是一些农民;即将出场的演员则是县城里文工团的演员;即将开演的节目是那个时代以时政为题材的保留宣传剧目:贾樟柯《站台》的第一个场景中构图与实际内容之间的这种反差概括了作为整部电影中心主题的张力和荒诞。这种张力和荒诞通过幽默、节奏和图画象征性地在时代的变迁中体现出来,强迫我们对我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进行深刻的思考。在这个历时大约十余年的变迁过程中,主人公从少年进入成年,他们所处的社会也从僵化的单向定型结构变化为因多元张力而日益丧失目的性的混沌状态:无论是主人公的成长还是其成长的环境都更强烈地标示和指向着他们所匮乏和欠缺的,而不是他们所成就的,因为这种成长及其与环境的互动过程始终处于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潜能状态(kata to dunaton),从来也不曾达到过充分的恩特累积(entelecheia)。

贾樟柯选择了现代叙事最基本的体裁来表现这种始终未能圆满完成的成长过程,而他的叙事的实际状况同这种叙事的原型结构之间的关系就是潜能之于其完满实现(entelecheia)的关系。那个构成了贾樟柯叙事体裁原型的就是德文所谓的Bildungsroman,即成长教育小说,一种本来是旨在表现人的潜能在社会的条件下得到实现的文学体裁。如同创立了这一体裁典范的作品,歌德的《威廉·麦斯特的学徒时代》(Wilhelm Meisters Lehrjahre)是关于同名的主人公从少年不断探索各种可能性逐渐学习进入市民社会那样,《站台》所表现的是主人公崔明亮从青春的挣扎到安顿于市民社会的过程。(虽然电影中另一个主要人物张军也经历了类似的成长过程,但是毫无疑义崔明亮的经历是更为经典的、也是电影的中心故事。)然而同麦斯特在经典的工业化早期市民社会的经典成长过程形成对比的是,崔明亮在一个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高度有控制而物质生活相当匮乏的社会中的成长事迹在几乎所有方面都是对歌德的经典榜样的反讽和戏拟。如果现代叙事在本质上都是成长教育小说,那么同《麦斯特》这个成长教育小说的经典模式之间的巨大的差异则是《站台》作为一种特定叙述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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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1

最高法院院长:判不判死刑“要以人民感觉为依据”

果然够河蟹。详情请看新华网报道:

最高法院院长:判不判死刑“要以人民感觉为依据”

核心提示: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0日与珠海中院法官会谈。王胜俊提出,要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王胜俊(资料图)

昨天(10日)下午,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参加过广州召开的全国综治会议后,去到珠海法院视察。在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会谈中,王胜俊指出,要继续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用好“严”的一面,“现在是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该重判的必须重判。”王胜俊还指出,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要继续加强法院的执行工作,不能跟中国的老百姓说“执行率”的问题。

王胜俊指出,法院工作要在三个方面下工夫:其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其二是要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上下工夫;其三是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工夫。

在谈到第二点时王胜俊特别指出,首先是要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用好 “严”的一面,“现在是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该重判的必须重判。”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王胜俊谈到三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

谈到这里,王胜俊特别解释到:“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还要把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作为依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王胜俊也指出,对于确实有从轻情节的,也要敢于从轻判处,“要全面理解,真正认识‘宽严相济’。”

王胜俊还指出,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要继续加强法院的执行工作,不能跟中国的老百姓说“执行率”的问题。“有人说国外的法院执行率也很低,30%、50%、70%之说的都有,但是我们不能跟老百姓说这些。判决了就必须执行,中国老百姓对司法的要求有自己的特点!”

在听取过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皞的工作汇报后,王胜俊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尤其是对法院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当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排头兵,珠海有这样的希望!” (作者:吴渤)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4/11/content_79563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