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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9

惶恐滩头说惶恐,劳动节里要劳动。

祝朋友们五一假期快乐!

米勒的《拾穗者》,献给大家:
Jean-François Millet, The Gleaners (1857)
Jean-François Millet, The Gleaners (1857).

2007-4-22

冯象:答周刊记者六题

冯象某某惠览:

丽娃河畔匆匆一晤,饭局人多,不及细聊。回来美国才收到你的电邮,谢谢。所提问题,有几个是我最近接受记者采访谈过的,大概已经见报了,不必再答了罢。其余的我按内容归总为六题,简复如下:

一、重庆“最牛拆迁钉子户”

此事我不明底细,无法讨论;因为久居海外,不常回国,也写不了时评。我是“网盲”,上网主要查专业文献和法律资料,每天早晨看几条BBC、法新社和香港报刊的头版新闻,但并不细读。信息时代信息爆炸,消费不完也消受不起。国内的好事丑闻,多半是听人侃的。有几位年轻朋友脑子灵手脚快,时时通报,让我略知一二,写文章倘若用得着,即可检索。《木腿正义》《政法笔记》确实分析了一批案例,目的是揭示政法体制的转轨路径和相关的社会控制策略、文化屏蔽机制。你说苏力先生认为我持一种“冷眼观察和批判的态度”?可能是的吧。隔了半个地球,我多少是处于“局外人”(l’etranger)的位置上——当然,没有法国作家加缪笔下的那一位怪异。

钉子户、上访专业户等不是新事物,文学作品(如《废都》)中早有描写。大约始于文革末尾而在“新时期”成熟,同国家立法和普法的部署并行发展,属于一支顽强的民间传统。你问这类纠纷在美国如何解决?好像不会有钉子户。因为地方高度自治,草根政治和民间公益团体发达(包括商会、环保组织等),老百姓对发展商、对政府都可以说“不”。我给你讲个真实的故事:我们住在波士顿远郊一个滨海小城,城里有许多十八、十九世纪的老房子,有几处还是当年华盛顿和美国革命先驱呆过的,很漂亮。某年,一家国际连锁酒店看中了老港口海关一带黄金地段,上上下下游说公关,说是可以建一座高级会议中心,促进旅游,带动经济,增加就业。报上随即大力宣传。然而被我们市民投票否决了:多数人赞同草根公益团体的立场,选择不发展,拒绝商家的诱惑,保护了小城历史和宁居的环境。市府即民选市长和议事会也无可奈何,更不存在州“领导”“批条子”干涉的可能。

国内的种种纠纷和社会冲突,有的能用法律解决,或者拿传统民法例如物权学说包装掩饰了,让人暂时忘记。有的法律就奈何不得,条文再“健全”也没辄,叫作“钉子”,又名“疑难”案件。现在由媒体和时评家来报道议论“轮番轰炸”,引起公众的注意;像你讲的,点出其中的法律难题,例如怎样平衡“私权”与“公共利益”,也不是坏事。我说过,新法治的“温情”运作,一刻也离不开大众文艺和媒体的宣传配合。新闻报道跟法律时评,便是这文学化的法治的右臂。现时一部分民众,尤其是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对新法治是寄予厚望的。仅就那一份精心培育的信仰而言,应该说,新法治的建设相当成功。

二、程序正义与法治

简单说来,程序就是办事的顺序、规则。我们盖房子、做学问,都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否则容易出错,影响效率。你举的那个例子也说明问题:排队购买紧俏商品,红袖章老伯伯维持秩序,不许夹塞,不许代买。为什么?为了避免拥挤混乱,不让力气大的不讲理的钻空子、欺负弱小。在此意义上,程序是公正的最低限度的保障,虽然紧俏商品有限,排在后面的人可能买不到,因而浪费了时间精力,甚至失去别的机会。

但是,法律程序有所不同,其基础是政治权力乃至国家暴力介入的制度性安排。通常情况下,老百姓希望并且相信,政府和国家应能主持公道即伸张实质正义。所以权势者或其雇佣的律师钻程序的空子,利用程序手段阻挠、破坏或延宕正义的实现,老百姓就会不满,要骂人,“丧失理性”。于是在制度上就需要有个说法,一种“学理”或信仰的解释,来安抚他们。所以法治化的社会控制必然有繁复抽象、渲染技术的一面,古今中外皆然。与之相关,还有一个法律人的职业化或精英化问题,是法律人集团一直关心的。就是如何限制法学院/系的规模和数量,加高律师和法官资格的门槛,以使法律人的职业训练和工作伦理跟普通人拉开距离,能够以严格的行业规范和道德自律为条件,向国家换取执业垄断和司法独立。唯有这样,才能把程序正义建立起来,再充分意识形态化,让老百姓接受。这一点,在当前的中国,基本上还未起步。

法治的另一面,则是古人所谓“治吏”或“御臣”,即法律对官员和权势者的约束,或实质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面如果软弱,具体的表现,便是反腐败的不力。但这问题不是中国独有的,而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病,不论民主宪政、资本主义与否,也不论官员是否享有“高薪养廉”的特权。高薪养廉,自然是“肉食者”编造的神话。自古清官穷、贪官富;而且越富越贪,不会餍足。近年抓起来公布罪行的那些贪官,有哪个是因为收入太低、“心理不平衡”或制度不“健全”才堕落的?毛主席时代基层干部没几个钱,但贪污腐败的少,为什么?那时候的思想、做法和制度,在现在的人看来,恐怕是极不健全的。我想,穷根究底,还是官员的道德品质和组织纪律出了问题。而这困局涉及巨大的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又名“呆账”,我论述过),大到了不敢碰也碰不得的地步,因此才变得如此棘手了。

三、文革往事

去年你邀我写文革和知青的事情,我没答应。一九六六年五月文革爆发,我只是个毛孩子,初一学生。跟着高中生外出“串联”,步行“长征”,看大字报,能懂什么革命?我没有回忆文革的资格。那个大时代“十年浩劫”的风云人物好些还健在,应该请他们回忆,保存史料。诚然,文革中各人有各人的经历,无论造反、保皇还是逍遥(当时把两派之外不积极参与的人叫作“逍遥派”),都有精采的故事,都值得写下。或如巴金老人提议的,造一个纪念馆或图书馆,让后人受教育,总结教训,永远铭记。

不写还有一个理由。回忆录、随想录之类是老人的专长,不到岁数就忆旧,我觉得别扭,而且极易浪费了文学素材。前些年到北京讲学,在三联书店楼上的咖啡厅会友,吴彬大姐推荐钱宾四(穆)先生一本小书《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我在返程飞机上一口气读完,真是诚笃隽永之至。那种阅尽人世沧桑的素朴文字,只有学问做通了上了岁数的人才能驾驭。大概这就是孔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吧。

四、现当代文学

我是西学出身,长期在美国生活,国内的小说戏剧,多年没看了,没时间。因此说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哪个作家。但由于文学圈子里的熟人多,道听途说,得知一点花絮八卦。偶尔也应朋友邀请,或者遇上有兴趣的题目,写一两篇评论。

不过,二十世纪的白话新诗我下了点功夫,研究格律和现代汉语的音韵节奏、欧化句式等问题。从郭沫若《女神》到戴望舒、艾青,从食指、海子到世纪之交的“新新人类”,都读。现在回国讲学,遇上年轻诗人还一块儿泡巴喝酒,念他们的新作。

你问对张爱玲、顾城等人的看法。顾城早期的东西好,有童趣。假如当初他停下来写故事,或许会成为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而这一块是现代中国文学的弱项。你想,需求那么大,却少有给孩子们讲故事的人才,这民族一定是遭遇了什么不幸。童趣是天生的,教不会,学不来。日本人这方面比中国人强,各门艺术包括民间工艺都能表现童趣。所以他们的动画片做得好,比迪斯尼的还要好。这是我的一个美国“教女”告诉我的,小观众自个儿的评价。

张爱玲文字警策、造句精巧。据说她看书喜欢拿一支笔删改别人的句子,用这个方法训练语感,是个风格意识极强的作家,对《红楼梦》也有独到的见解。可是她的故事对我没有吸引力。旧上海和老香港那些小人物的心态、声腔、做派和出没的场所,我太知道了,不觉得新鲜。

五、“重建西学”

“重建”是我在一封信上说的,收在增订版《木腿正义》,你读得仔细,注意到了。但我的意思并非指前人向西方学习,误读或曲解了什么。那是不可避免的;何况创新有时候就是因误读而起、从曲解出发而成功的。九十年代以来西学之衰落,除了政治和文化生态变迁的影响,还连着高等教育和学界的腐败。如钱学森先生一针见血指出的,大学走了歪道。中国人办教育,二十世纪上半叶举世瞩目的成就,现在通通丢掉了,一律奉行长官意志,“数目字”管理。将来如何推倒重来,扫除垃圾,回归正路,我们这一代怕是不行了,既得利益者太多。看下一两代人吧,也许他们受够了损害,能抓住机会,拿出勇气和政治智慧,迫使“肉食者”及其共谋者让步。

但是,译经跟重建西学或解决社会问题无关,纯粹是出于学术和文学兴趣。这一点我已在《摩西五经》的前言里讲明(见《木腿正义·雅各之井的大石》)。

六、宗教经典

世界主要宗教当中,佛教对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最大。前辈学者,凡受过传统教育的,对佛经都有些研究。文革以前和文革过后,先父常接待外宾——那时候上海人还少见多怪,南京路上常围观外国人——好些是来访的佛教界人士,他少不了陪同参观寺庙,谈论些佛学和经文典故。回家就着绍兴老酒,兴致上来,也跟我们说说。所以佛经故事我很早就有兴趣,读过一些。但佛学博大精深,经文浩如烟海,我是外行。

佛经汉译,大概也有不少错漏,陈寅恪先生等先贤指出过。但译本有舛误,一般不会影响宗教的传播。人们信教,是因为内心有所觉悟而皈依,或者生活陷于迷惘痛苦,无所依凭,欲寻求真理。所以教士布道,都是说些浅显的道理,跟学术讨论是两码事。如今荧屏上那些风靡全国的“心灵鸡汤”节目,也是这样;出点差错,甚至误读了经典,也无关紧要。只消观众看了高兴,对人生增强信心,“爽”了就好。考订文字、辨析义理,是学者和经师的任务,不是普通读者和信众关心的。信仰关乎个人灵魂的福祉,礼拜神明则需要仪式和组织,这些都不是单纯的译经解经所能奏效的。

至于经文载体语言的神圣,历史上只有少数几种语言获得这一待遇。例如埃及的圣书(象形)文字,古人以为是神明所赐,故而须由祭司和专职文书来书写、解读、保管文献。《圣经》的希伯来文和《古兰经》的阿拉伯文,传统上也享有极高的尊崇。因为这两种文字直接承载了神的启示,所传经文则是那启示的完满无误的记录。而基督教《新约》的希腊普通话(koine),则同欧洲的其他语言一样,没有那般神圣。因为耶稣福音的原话,是公元初年巴勒斯坦犹太人的母语亚兰语,门徒们译成希腊文传世,已经跟“天国圣言”隔了两层(详见《宽宽信箱·天国的讽喻》)。更何况希腊文在早期基督徒看来,是异族“行淫”即膜拜宙斯、维纳斯等邪神偶像的污秽了的语言。所以历史上,希腊文虽然一度成为东地中海文明圈的普通话或文学语言,却从未达到“至圣”的地位,像希伯来文、阿拉伯文在犹太教徒和穆斯林心目中那样。

《圣经》汉译,除了研习原文善本、琢磨西文经典译本,还应当参考《古兰经》。《宽宽信箱》里讲海枣与凤凰那一篇,我就核对了几种英译《古兰经》和马子实(坚)先生的汉译,并请教通晓阿拉伯语熟悉中东风俗名物的专家,从而确定和合本等旧译的舛错。马先生学贯中西,曾在埃及留学八年,以阿拉伯文著《中国回教概况》,将《论语》译为阿拉伯文。回国后任北大东语系教授,著译等身,还主编了《阿汉词典》。他是云南沙甸人,那村子从前我每次上昆明都要路过,下车休息,很熟悉。马先生以“忠实、明白、流利”做白话译经的标准,白寿彝先生称赞他的译本“超过以前所有的译本”。所以我读得十分认真,而且希望将来时间精力允许,学习阿拉伯语,从原文研习这部天经——穆圣宣布的“永久的奇迹”。

拉拉杂杂就此打住。不知可用否。若有不当之处,请随时见教。匆祝

文祺

冯象

二〇〇七年三月于铁盆斋,采访原载《南方人物周刊》2007.4.20

2007-4-20

北大科技园创新中心=写字楼+五星级酒店+餐饮中心!

北大东操场改建所谓高尔夫“训练场”的事件刚平息没有多久,又出来一个“五星级酒店”事件。大学的腐败和堕落还有救吗!?你看,它已经到了毫不掩饰甚至恬不知耻的程度:北大科技园的所谓“创新中心”的工地围墙上赫然写着:

北大科技园创新中心:写字楼/五星级酒店/餐饮中心

(参见《新京报》2007年4月19日报道:《北大教研用地建起五星酒店》。)

世界一流大学指日可待了。

…………

昨天,又星期四,又去学校,又听“观摩课”。上下午又各参加了一个会。同事们又交流了一下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又谈到了个别学生素质或技能低下到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可这能全怪学生吗?这些孩子们都是什么样的分数考来的!)老师们又抱怨学校的制度/要求的繁琐、变态、可笑、无奈,以及自己被折磨得“抓狂”的经历。

大学课程,还要制定“教学大纲”,本来已经是一件说出来(不怕?)寒碜的事情;可今天竟然接到通知,说上边要求把“教学大纲”写到第三级标题。好,非常好。

还要不要尊严!?

2007-4-12

冯象:铁屋与法典——答杨聪

冯老师,很高兴您又来北京讲学,正逢《木腿正义》出了增订版。这次重读,我感觉比当年读初版时理解得深一些了,但仍有似懂非懂的地方,比如这书名,很特别又有点费解。英文译作“Wooden-legged Justice”,就是正义跛足的意思吧?书中同名文章讨论“马丹还家”案时说,这“跛足的正义来得太慢、太偶然、不可预料”,而法律程序却是要让人们相信,它终究会来。这样解释,让我感觉法律程序像是鲁迅要在里边“呐喊”的“铁屋”了。不打破那铁屋,正义的跛足能得到医治吗?

这么说吧。程序不仅是政法业务日常操作的需要,还能赋予司法和社会冲突一种仪式上的正当性,从而巩固民众的信念,甄别谬误,区分敌我。有时候甚而令人恐惧。“文革”当中打派仗,武斗,那会儿也讲究程序。比方喊什么口号,怎样动员、孕育仇恨、驱使殴斗,直至光荣牺牲,开追悼会念语录安抚家属,等等,都是高度程序化的。跟“马丹还家”案中大法官记载的那些繁复的审判和行刑细节差不多,也是十分规范精致而有效的一套社会控制与斗争策略的运作。揭示这一点,是法学对于公民素质教育的基本功用。所以我在书中一再强调,法学除开职业训练、理论建构,还应有社会批判的一翼,才算完整。

说到法学,目前国内法学书刊的市场一片繁荣(尽管书的质量良莠不齐),不知您这次有没有逛逛书店?那琳琅满目的图书,常让我觉得无从下手,恐怕许多同学也有这个感受。您在书中推荐了《人民法院案例选》,说实话,我第一反应是愕然和疑惑。从未听哪位老师称赞这书啊,包括教应用法学的老师。

法院系统出的案例集子,学界习惯上不太重视。其实有些编得不错,是富矿,极有挖掘潜力。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所的《案例选》,杨洪逵先生倾注了大量心血,当得上中国案例编纂评析的第一人。我多年前访问过他和最高院的几位资深法官,请教关于案例选编的问题,故而对他们的工作有所了解。杨先生英年早逝,是人民法院(也是中国法学)的巨大损失。我想,起码要四五个学识一流的法官全力以赴,才能顶得起他一人的工作。这次讲课,就准备专门讨论一组他编纂的知识产权和民商事案例及评语。

您这么重视研究案例,是不是想弥补中国法律教育上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缺陷呢?或者背后还有更大的危机?您还多次谈到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方法论是不是当前法学研究中一个重要但又薄弱的环节?应该如何改进呢?

法律教育是有点脱离实际,比起别的学科,教条也多些。研究案例多少可以破除一点教条。但现在的大学都是拆了“墙”的,不是过去的象牙塔,跟社会不划界,腐败的风气相通,连手段也毫无二致。这就有一个好处,可以从反面启迪受教育者,教他认清学习对象的真实面目,看破“皇帝的新衣”。我们便是在这个基础上探讨方法,求索改革,推进学术的。由此可见,人文社科领域的学术进步和大学教育是不同的问题,后者的堕落正可以刺激前者的进步;学术前沿永远是少数人的事业,即使在廉洁自律的体制下也是如此。至于危机,大概根子在九十年代开始的种种“产业化”“泡沫化”政策吧,听说很多地方法学院/系的毕业生就业情况不好。纠正错误的政策,说难也不难。一句话,一次会议,一个红头文件就能办到。历史上严重得多的害死了人的错误都这么纠正了。这一点我不悲观。

真是那样就好。您曾指出,新法治的实现,有赖于知识产权“改写历史、重塑文学”,悄悄启动“新的社会与文化屏蔽机制”。前不久,我听说专利纠纷的诉讼费由一千元降至一百元了,可能会刺激专利纠纷案剧增。这对负担已经很重的法院恐怕不是个好消息,对共建和谐社会也助益不多。实际上,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一直在增长,这算不算新法治一路高歌猛进的一个征候?

没错,新法治业已基本建成。下一步应该关注社会公平、扶持贫弱了。不知专利诉诉讼费下调,是否有便民维权的考虑。中国的儒家大传统底下有个“健讼”的小传统,解放后压了一阵子,近年又复兴了。你看,现在腐败抄袭的博导教授,敢和被抄袭作品的作者打著作权名誉权官司,而且常能打赢。这么明火执仗欺负弱者,是必须把职业道德和学术独立唾弃了,再把腐败说成是民事纠纷,再知识产权化,以便通过诉讼程序充分利用其钱权勾结的势力;你数数,要经过多少环节,才能走到这一步——让人忘却历史?

读您的文章,很佩服您的结构安排,巧妙而又浑然天成。还有题目,与正文总是那么契合,不落俗套。有朋友说,看这书的目录,觉得像是诗,有节奏感,又充满寓意,尤其是下编。我想这可能是天分与勤奋的结合吧。虽然这样的境界未必是可以学到的,但还是希望您能透露一点作文的经验。

过奖了。文章技法,无非“熟能生巧”四字。美国大学本科有英语写作课,主要练习论说文,很受学生欢迎。我在《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里提到一位马瑞思(Richard Marius)老师,生前便是哈佛的写作课“教头”。他还有一项见功力的任务,每年六月毕业典礼,毕业班那篇拉丁语演说,由他定稿并辅导朗诵。好的文章是这样的,人在隔壁拿着它念,你还以为他在说话。这是叶圣陶先生打的比方。我小时候母亲在北京编中学物理教材,请叶老和语法学家,还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名主播,给教材组讲作文、语法和课文朗读。那年头编教材,能有那么认真考究。我读了她的信就记住了。现在看学生论文,有时也这样要求:你把这句话念出来听听,像谁在说话?要他学会用耳朵,把书上看来的别扭句式、累赘语词通通改掉。

那以后我也要用心“听”了,呵呵。过去读初版时,遇到那些陌生的中世纪诗歌,杳渺的异域故事,我就打了退堂鼓。这次重读虽然也未全懂,却喜欢上了里面的诗句,比如讲但丁那一段,“……后来,饥饿压倒了悲伤”,让我感受到了诗的震撼力。但是,这些文章的主旨毕竟是探讨严肃的学术问题,对于我们普通读者,您能否指点一二,下编尤其是前六篇文章,该如何读呢?

那几篇书评原是给《九州学刊》写的,所以是专业论文的路子,不够通俗。结集时考虑到国内对欧洲中世纪文学的评论不多,也许一些读者有兴趣,愿意像你这样多读几遍,就收了。写书评让我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受了西学的系统训练之后如何用中文写作。因为中文读者的知识构成、阅读习惯和欣赏趣味,跟西文典籍在西文语境里的专业探讨,差距太大了。可是也不能老谈些ABC,把自己套在外国文学翻译介绍的框框里呀。这问题直至写《玻璃岛》才得到解决。刚才你问作文的经验,这也算一条吧:学好外文,“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是没法向人推荐,因为据说绝大多数人的语言习得能力从十多岁青春期开始就退化了。现在搞成全民学英语,求职晋升之类都要考英语,实在是很大的人力资源浪费。与其考英语,还不如考背唐诗、考书法。

《摩西五经》去年在香港出版,您译经有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希望能早日读到。长久以来,《圣经》在国人心目中是宗教教义的代名词,而非文学经典,就像《马恩全集》被当作政治文献而非学术经典一样。中文《圣经》在汉语文学中没有地位,是您译经的动因之一。然而我想,《圣经》不同于一般文学作品,除了文学成就之外,大概很多社会因素也对其经典地位的塑造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宗教信仰以及相关的阅读习惯,因此《圣经》的文学地位就不是纯粹的文学问题了。不知您以为怎样?

古代文献的经典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文化过程。《圣经》的崇高地位跟宗教传播,也跟近代西方殖民主义的扩张和瓜分世界,以及非西方国家向西方学习,移植现代政法制度和意识形态密切相关。我们便是在这三千年历史形成的大格局里,谈论《圣经》的文学地位和它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深远影响。但这只是就原文而言。《圣经》的无数译本的文学地位却大致是一个语言文学问题,因为译本是典型的优胜劣汰产品。新译本不断取代旧译本,只有少数取代不了的才有幸立于母语文学之林,例如圣杰罗姆的拉丁语通行本、马丁·路德的德译本和英语钦定本。正是在此意义上,我说文学经典包括《圣经》的翻译,本质上不是学术,而是创作,依托的是文学创作的规律和历史语言的机缘。而中文旧译之所以不成功,根本而言,不在误译漏译或义理把握失当(如我在《宽宽信箱》里举例说明的),而是译艺不高,人才不济,未能跟上二十世纪现代汉语文学创作与翻译的主流。

原来是这样啊。对了,年初有一部电影《巴别塔》得了金球奖,让我想起您讲过的宁录造通天塔的故事。巴别塔象征人类因语言隔阂而分裂失败的命运。但是今天,随着经济全球化,资讯交流日益便利,各地的语言会不会逐渐趋于统一呢?前些年您在清华讲学也提到,语言消亡的速度越来越快。有人说,再过一百年,现在人们使用的六千多种语言的90%都要消亡。那么是否可能,打个比方,有朝一日上帝赦免人类的罪过,让语言重新融合为一,人类回到大同世界呢?

阿门,惟愿如此!语言变异和民族起源的解说,《创世记》里其实有两个版本,文本传统的渊源不同。第十章的主体属“P”传统(详见《宽宽信箱·谁写了摩西五经》),记述一部“万族世系”:天下万族同出一源,即挪亚的三个儿子,闪、含、雅弗。含的孙子宁录是“耶和华面前的猎人”,开拓两河流域文明的英雄或巨人(10:9)。语言分蘖不是亚当后裔犯罪的结果,而是按照上帝的旨意或蒙上帝赐福,随着人类蕃衍移居各地,自然演变而来的。第十一章“巴别塔”属“J”传统,却讲了一个人类骄傲、挑衅天庭而受罚的故事,反映了留存于早期摩西传统的游牧和半游牧部族对(两河流域)发达的城市商业文明的敌视或不信任。但故事并未提及宁录,后世经师将两章合起来解读,宁录才当了罪魁祸首。

语言变异的原因非常复杂,例如词汇语音语法的更新、方言与行话的生成,语言学家至今弄不清楚。自然也无从预测——部分小语种的衰亡之外——语言统一抑或分蘖的趋势。由于这一“奥秘”,通天塔故事就越加富于哲理的启示和象征意味了,成为人们反复阐释、敷演、改编的“原典”。《摩西五经》我想也应该向学习法律的同学们推荐研读,因为它不仅是文学和宗教经典,也是包罗万象的律法汇编,是“人类有史以来生命力最强最久的一部‘法典’”。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原载《南方周末》2007.4.12,有删节。

冯象:《木腿正义》(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

20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