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不作恶吗?
写下这个题目之后,我以“Google 不作恶”为关键字在 Google 上搜索了一下,返回的查询结果“约有853项”,其中前十项大部分是对“Google 不作恶”这一命题表示质疑或者怀疑的文章,这一意味深长的结果是我始料未及的。排在查询结果首位的是我先前曾经读过的 shunz 写的同名文章,讲述了他在Google AdSense项目中的遭遇。我同意 shunz 的观点,在 AdSense 项目中,Google 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我也不用拐弯抹角了,我想说的就是“作恶”二字。因此,当我得知 Google 因广告交易而遭遇了官司的时候,丝毫也不感到奇怪。
下面就具体说一说 Google 的“不作恶”。
Google 宣称的“Ten things Google has found to be true”(Google 发现的十大真理)的第六条是“You can make money without doing evil”,很多人把它简化(变化?)为“Don’t be evil”,即“不作恶”。而 Google 的官方译文是:“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赚钱。”
Google 的“十大真理”的上一级标题是“Our Philosophy”(我们的价值观),从逻辑上看,这多少令人感到奇怪:真理是实证命题,而价值观是规范命题,在很多场合中,二者恰恰构成了对立的范畴,怎么就能汇合到一起呢?而且,在第一人称“我们的价值观”这个大标题下,有三个“真理”命题都是以第二人称“You”(您)为主语的陈述句。这到底是谁的价值观?是谁发现的真理?
而且,对比阅读现在的“Our Philosophy”和2004年6月26日的存档资料,我们可以发现,不过时隔一年,Google 对“You can make money without doing evil”的解释就发生了一些耐人寻味的变化。试举三例(引文粗体效果为引者所加):
1. The revenue the company generates is derived from offering its search technology to companies … and from advertising sales based on keyword targeting. 变成了 The revenue the company generates is derived from offering its search technology to companies and from the sale of advertising displayed on Google and on other sites across the web.
2. However, you may have never seen an ad on Google That’s because Google does not allow run-of-site ads that appear indiscriminately on every page of our results. Every ad shown must be relevant to the results page on which it is displayed, … 变成了 However, you may have never seen an ad on Google. That’s because Google does not allow ads to be displayed on our results pages unless they’re relevant to the results page on which they’re shown.
注:“you may have never seen an ad on Google.”——这样的文字游戏未免太矫情了。我想知道的是,现如今,到底还有多少使用 Google 而从未在 Google 上见过广告的地球人。
3. Google does not accept pop-up advertising or rich media ads. Text ads that are properly keyword-targeted draw much higher clickthrough rates than flashing banner ads appearing randomly. 变成了 Google does not accept pop-up advertising, which interferes with your ability to see the content you’ve requested. We’ve found that text ads (AdWords) that are relevant to the person reading them draw much higher clickthrough rates than ads appearing randomly.
解释“You can make money without doing evil”这一真理的文字一共有四段,其中谈到AdWords的这段是最长的。还有新版有而旧版无的第四段文字,也是除了 AdWords,啥都没说。可是这两段内容看来看去怎么都像是宣传 AdWords 优点的广告,与作不作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或者换句话说,这样绕来绕去的,Google 所谓“不作恶”无非就是有节制的广告而已。既然如此,又何必如钱钟书先生所批评的那样“精巧地不老实”,非得上纲上线到善恶的高度呢?说道这儿,我不由得想起了电影《教父》中 Michael 对 Moe Green 所说的话:“we’re talking business — let’s talk business.” 到今天,您有能说 Google 的广告和其他大多数公司的互联网广告有什么本质不同吗?
显而易见,“十大真理”新版本中修改的内容几乎都涉及到 Google 先前不做而现在却做的事情。当然,这些事情并不一定都是“恶”的,但归纳其大方向,应该可以套用那句俗语,Google 逐渐在由“为人民服务”转向“为人民币服务”。至于这种修改行为本身如何评价,笔者暂时不表态了,就让它“见仁见智”去吧。
上述评论并不是批评 Google 的转向本身,因为 Google 自己说得很清楚:“Google 是一个企业。” 赚钱必然是它最主要的目的。至于“不作恶”,就像承诺不违法犯罪一样,本是无需言明的题中应有之意,特意提出来宣传一下,只能是自我标榜的商业噱头。而且这一标榜是如此巧妙:如上所述,通过这样一个以“您”为主语的陈述句,Google 似乎隐身了。然而也恰恰是这句“You can make money without doing evil”透露出了Google 的傲慢乃至无礼。怎么,您没听出来?让我给您举个例子吧:假如有人对您说“您不偷别人的东西也可以赚钱”,您听了这话会怎么想?所以,再一次地,毫不奇怪,Google 的官方译文把这句话变通为“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赚钱。”至于像洪波等人那样,对Google把“Don’ be evil”写进公司的价值观的做法持一种欣赏的态度,我只能说,这是爱屋及乌。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Evil”在这里其实是一个相当空洞的语词,Google 完全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赋予它不同的含义和解释。就此而言,拿“Don’ be evil”和朱镕基先生给国家会计学院题写的“不做假账”的校训比一比,就高下立见了。
说了这么多,是不是吹毛求疵、咬文嚼字呢?自认为不是。说 Google “作恶”并不是没有根据的空穴来风。本文开头提到的“Google 不作恶”的搜索结果就提供了若干旁证。还有,Google “封杀” News.com 难道不是“作恶”吗?在搜索结果上方增加广告难道不是“作恶”吗(而且居然大言不惭地说,这样做既提高了广告效果又提升了用户体验)?与“坏人”为伍难道不是“作恶”吗?如果这些还都算不上“evil”的话,到底怎样才算“evil”呢?清高到“不作恶”之程度的 Google 难道耻于把自己混同于普通人民群众吗?
参考:
《“比尔·盖茨先生,您可以歇会儿了,轮到 Google 当坏蛋了”》
《Google:不作恶,除非是为了更大的善》
丢人,就知道人云亦云的家伙,谁告诉你google封杀news.com了?
装个性还是无知,且看谁在妖魔化Google
http://blog.donews.com/tinyfool/archive/2005/08/10/502571.aspx
tinyfool,就算你是Google的粉丝,也不用激动啊。没看我用了引号吗。作为一家全球知名企业、上市公司、媒体关注的焦点,它单单拒绝News.com的采访,而且不过是基于一个上不了台面的理由(否则早就起诉了)。难道不算“封杀”?对于我的其他批评,你又有何感想呢?
不好意思,能不能解释一下“在搜索结果上方增加广告”为什么是作恶?
March,请你去看看Google自己对什么叫不作恶的解释。
加引号,强,你果然”不做恶”,只不过”让人以为google作恶而已”,真强
强,我也会加引号了
看了,又怎么了?还是没有明白你的意思。至少到目前,Google仍然是一家值得尊重的公司。
我总发觉很多时候我们在拿“善良,诚实”这一类的社会道德标准去衡良一个企业行为,而企业从本来上来说其底线是法律。
如果总以寻找“高尚人”的要求来标准来评价商业行为下的企业,那总会让我们失望的。
现实点,否则自寻烦恼!
确实是在改变和以前的做法相比.
Google这样下去会变成一个正当的公司而已.
Google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不作恶,不近视的商业化.他正在慢慢的失去这样的优势.
昨日收集 - Wordpress推出blog托管服务
2005-8-21
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个基石。
google当然要不越过法律地线。我想,不做恶只是在道德上为企业提出比较高的要求。不做恶可以表现在多个方面,对用户,对合作伙伴,对竞争对手,对员工和股东。
当然,不能看他说什么,要看他是怎样做的,起码到目前为止,google是做得最好的。
搂主是傻比,鉴定完毕
朋友们可以看出来,Google的fans里不乏三教九流,上面这位rtyurtyu就是一个例证。
本来以为会是篇不错的文章,结果是在钻牛角尖
莫名其妙
此文让我想起大量声称Wikipedia一定会失败的牛角尖文…
这类无聊乱骂言论的结果几乎都是不攻自破,不要以为发这么篇文章这样就能撼动Google-_-
楼主好自为之吧.
我不是google fans啊,不过……我觉得你的大意是说google赚钱却摆清高(在口号上)~大概是这个意思吧,不过难道你见过任何公司(大的)打个旗号明目张胆的说:我们就是要赚你们的钱!
东拉西扯:Google的信条
微软从来没有伤害过我,所以我从来不说微软“邪恶”。Google迄今也没有伤害过我,我也同样没有理由说Google“邪恶”。有些东西会慢慢被时间改变,比如Google的10大信条,但只要它在“为人?…
不做恶,何谓作恶?
大企业,总要维护自己的
看完了At Harvard, a Man, a Plan and a Scanner ,又顺藤摸瓜到这里,不太懂技术层面的东西,但还是忍不住想发点愚见:先说NYT的这篇文章吧,其实Sidney大爷是个热心人,也非常理智,但整个过程他应该是无能为力的.从这篇文章我似乎还能读出这么点意思(尽管作者未必想表达这个意思)---google的影响力(统治?)真的是无处不在了,让学生回到图书馆而尽量避免使用搜索引擎的方法,竟还是搜索引擎.这让我想起霍布斯说的利维坦以及韦伯说的一句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他们俩?当然我的目的是简单的例证,而不是深入探讨他们所说的与google的象征和形成关系):科层制(官僚体系)一旦形成就几乎不可能瓦解.难道一个更为可怕的帝国(看都看不到)已经形成了吗?
进入了所谓的信息社会之后,我们一旦发现(有效)信息对我们十分重要的时候,我们才认识到信息控制者的统治地位已经形成了,而且像幽灵一样无处不在.google的特殊性在于它有可能形成信息控制的垄断(又是看不到了),以这种方式影响(统治?)我们的生活.这是一种让人无法想象(不带贬义)但正在进行着的事情,要不然谁会那么不辞辛劳(贪婪)地为客户服务(扩张)呢?
胡扯完了
nklog 引入 Google 公共服务搜索
近来有用户反应我们博客后台自带的搜索功能不够完善,常出错,我自然首先想到了 Google。 到 Google 的 About 页面 后发现这里刚好有一个满足我们需要的,这就是 Google 公共服务搜索…
[...] 首先大家的焦点都聚集在google的不作恶上,似乎比较之下baidu等国内同行就是“作恶”了。 google真的不作恶么?其实google从来没有说自己“不作恶”,google原来的说法是“You can make money without doing evil”,注意,主语是You (Google 发现的十大真理),不是Google。有兴趣的可以参考( Google 不作恶吗?)。而google,却一样的为了钱,无所不为(google也作恶)。 baidu作恶么?似乎很多人都这么认为,那好。baidu竞价排名了,google是没有(其实google有没有做竞价排名,也还难说,参考 google终于作恶了)。但baidu起码还给联盟广告的站点付费了,不像google,adsense 广告专门等快到100$,快到需要google付钱的时候,给你来一个“付款保留”。摆明了一副流氓嘴脸,赖帐啊。这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参考(Google 不作恶吗?) baidu作恶就代表国内同行都作恶么?大约不尽然吧。 那些所谓google的粉丝们,就像鲁迅先生笔下的假洋鬼子,月亮都是外国的圆,东西都是外国的好,连外国人放的屁都是香的呢。似乎说google好,就能显示自己的身份来了,一如假洋鬼子的那根拐杖。 其实关于google作恶的证据还有很多,有兴趣的可以到google自己那里去搜。 连带说到“长城”,我一直觉得国内封掉google是一件应该的事情,不说google把中文的“下跪”翻译成“Japanese”,也不说google把“百度”翻译成“Lower”(google也作恶?),单单说臭名昭著的××功将 google group 作为其活动的大本营,这样的“失察”,已经是必封不可了,更何况google与中情局合作(google与中情局有染), 自然不用我多加说明,大家应该都能意识到它的危险吧。 [...]
要真的说Google作恶了,到应该提到 谷歌中国 过滤了那些国家政府不喜欢看到的内容,比如 XX功,再比如石靖的搜索。一个社会里应该容许有不同的声音,哪怕这种声音是刺耳的。互联网绝对有责任容纳 所有的 社会内容,大部分地球人都讨厌XX功,但轮不到google或者政府来帮我们删除这些内容。 在这方面百度做的就比较好,一肩扛起“第一色情搜索引擎”的大旗,看看百度日本的搜索关键字排名,大家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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